1、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及避孕药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2、综合编制本地区的避孕药具要货计划,做好药具工作的各项数字统计;3、负责本地区避孕药具的进、销、存业务,做到供求平衡,保证供应,满足需要;4、管理与使用逐级划拨的避孕药具专项拨款贯彻厉行节约的精神,保证专款专用;5、宣传普及药具科学知识,推广使用新型避孕药具,定期考核检查药具的使用效果;6、督促、检查下级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培训避孕药具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