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申请人可 以在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stjhsy.gov.cn);
2、汕头市人口计生局便民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
3、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咨询会、座谈会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非涉密);
2、人口规划与有关统计数据;
3、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4、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申请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
5、局机关及下属机构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人口计生信息。
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规定公开时间范围,按照相 关规定时限公开。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0754—8897953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